修改法律后,监狱的医疗条件仍然没有改善

——据说现在监狱最大的问题是医疗,待遇法施行后,依然没有得到改善吗?

现在,监狱人权中心一年收到的咨询信函超过1000封,其中多数都与医疗问题有关。本来,既然剥夺自由本身就是刑罚,那么就不能施加更多的痛苦,这是国际通行的规则。法务省自身也已经认识到医疗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

供职于刑事单位的医生严重不足,法务省一直在努力做好保障工作,这应该给予肯定,但问题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此外,虽然修改法律时新设了“指定医生诊疗”这种让外部医生进行诊疗的制度,但几乎没有真正运用起来。民间早已进入上门医疗的时代,我们也应该在监狱里加以运用。

不过,监狱方面过度注重安防问题,尽可能避免外部人员进入,也不愿意让服刑人员外出。试图在内部解决所有问题。这就导致服刑人员难以获得必要的医疗。同时,即使是内部的医疗活动,也需要由职员带着服刑人员去找医生,并且监督整个诊疗过程,对于长期人手不足的监狱职员来说,这已经成为了一种负担。为了减轻负担,他们普遍希望减少需要带去诊疗的服刑人员。

应该尽快让滞后的医疗独立

在许多关押单位,服刑人员接受医生诊疗的优先顺序是由持有准护士资格的看守人员来决定的。服刑人员中有一些人会理解成“就医请求遭拒”而放弃继续申请,或者为了早点获得假释出狱而选择沉默隐忍。但关押单位会觉得既然“没有表示不满”,那就是“没有问题”。

另一方面,还出现了一些因为看守人员对优先顺序的判断错误,或者因为休息日和晚上没有医生、职员人手不足而耽误就诊时机,导致病情急剧恶化,最终无力回天的案例。

医疗方面的需求和安防方面的需求发生冲突的情况无可避免,当监狱要应对来自两方面的需求时,医疗方面的需求无论如何都会被排在后面。最理想的情况是将监狱医疗移交给厚生劳动省管理,不过首先应该从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工作做起,比如像某些监狱那样,推进委托外部医生实施医疗,在实质上让医疗部门实现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