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苏丹治安状况持续恶化,民族冲突一触即发的背景下,日本政府决定派遣新一批陆上自卫队设施部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以轮换回早前派遣到当地的部队。自日本首次向柬埔寨派遣部队(1992年)以来已过去近25年时间,笔者指出“维和行动的性质已不同于以往,按现行规则派遣自卫队的做法已经走到了尽头”。
南苏丹政府军和反政府势力之间的武力冲突至今没有平息。日本政府决定对参与联合国南苏丹派遣团(UNMISS)开展维和行动(PKO)的陆上自卫队设施部队实施轮换,第11批维和部队将在12月中旬以前抵达当地。虽然防卫相稻田朋美在国会上解释说“当地情况已经稳定”,但实际上当地依然处于冲突状态。
基于“保护当地居民”的立场,如今维和部队(PKF=联合国维和部队)都是在“成为冲突当事方”这一前提下展开行动的。这与禁止行使武力的日本国宪法第九条明显存在矛盾,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派遣自卫队参与维和行动的做法已经走到了尽头。
“可以实施先制攻击”的联合国部队:与日本的五原则完全相悖
为日本参与维和行动开放绿灯的《PKO合作法》(1992年制定)明确规定了参与维和行动的五项原则。具体内容是①与冲突有关的当事者已同意停火②冲突当事者同意日本参与相关活动③严格采取中立态度④如不符合基本条件,日本可以撤离⑤只允许携带用于保护性命的最低限度的武器。
7月,南苏丹首都朱巴发生交火,包括维和行动人员在内,至少有73人死亡。UNMISS的应对方式也被认为存在问题,肯尼亚司令官遭到撤换。此后,联合国决定增派4000人规模的“区域保护部队”。这支部队被赋予为了保护当地居民“可以实施先制攻击”的权限。
换言之,这已经是一种联合国部队可以率先开火、不容置疑的“战时”状态了。可是,现在自卫队却已经不能撤退了。因此,政府只能继续宣称“那里并非战场”。
稻田防卫相10月视察南苏丹时,部队给她展示的只是在联合国设施内挖战壕的一幕。实际上,联合国拥有一个名为“野战勤务”的基建部门,维和行动的设施部队本来是不需要在基地内开展设施建设的。由于不能离开宿营地,所以只能做那些事情,可见治安差到了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