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的制定使「出於防衛目的的太空開發」成為可能
在這一背景下,此次制定防衛大綱時,安倍首相之所以稱在太空「保持優勢具有生死攸關的重要性」,或許是意識到了日本的防衛系統也必須具備能夠應對現代戰爭的能力。然而,由於《和平利用宇宙決議》的限制,日本此前幾乎從未進行過以防衛為目的的太空開發和利用。
2008年《宇宙基本法》出臺後,此前《和平利用宇宙決議》中規定應保持節制的防衛性太空開發利用成為可能,但與美中等國相比,其規模之小還處於絕對劣勢。現在,防衛省和自衛隊還沒有自己的衛星,供他們專用的衛星只有「煌號」X波段通訊衛星。

《宇宙基本法》規定,「應遵循日本國憲法的和平主義理念」(第二條)、「應有助於確保國際社會的和平穩定及我國的安全保障」(第三條)。基於這一法律,防衛省和自衛隊積極利用太空系統的前景一度受到期待,但現實情況是,即使沒有太空領域的戰略支援,也可以運用幾乎所有裝備,而且日本也不需要美中那樣的遠端戰力投射能力,所以構建太空系統的優先順序別一直很低。
此外,儘管政府整體的財政狀況緊張,防衛費卻處於相對成長趨勢,然而這些經費要用於採購飛彈防禦系統和F-35戰鬥機等裝備,以應對日益加劇的中國和北韓的核彈威脅,政府無力撥出預算投入太空系統的構建。
在這種情況下,安倍首相提出「保持優勢具有生死攸關的重要性」體現出一種危機感:日本絕不能原地踏步,否則會在美中等國構建太空戰略能力的進程中落後於人。當年,史普尼克危機(Sputnik crisis)刺激美蘇兩國在太空領域展開競爭,美蘇的技術實力提升到了其他國家難以企及的高度,高科技產業隨之實現了飛躍式發展。美中構建戰略性太空能力也可能產生相同的效果。因此,如果不能及時投入這場競爭,就有可能出現影響國家整體技術實力發展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