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利用日本綜合海洋力量的新思維

今後的大原則仍是由海上保安廳負責應對類似事件。同時,思考如何基於新思維來發揮日本綜合海洋力量也正當其時。但這並非指的是在本次事件中也有人提出的以海上警備行動名義投入海上自衛隊(基於自衛隊法,當為了在海上保護人員和財產、維持治安等特殊必要時刻,將由首相批准後發出命令)的做法。

美國在中美洲兩岸海域打擊毒品走私活動就是發揮綜合海洋力量的一個具體事例。除了作為海軍部隊承擔的任務外,隸屬美國南方軍的第4艦隊還在實施打擊毒品走私的活動。儘管這是有別於行使軍事力量的執法行動,但為了彌補美國海岸警衛隊的不足,該艦隊派遣了驅逐艦和飛機組成聯合部門任務部隊(JIATF:Joint Interagency Task Force)執行該任務。由於海岸警衛隊的巡邏艇是和軍艦、飛機一同打擊毒品走私活動,所以起初也有人對其在存在一些反美情緒強烈的國家的中美洲海域開展這種活動感到憂慮,但今時今日,JIATF在遏制走私方面的優秀表現已經得到了擁護和肯定。

這樣的活動有別於在日中針鋒相對的尖閣諸島周邊海域內開展的活動,是為了在日本寬廣的EEZ內對各國船舶實施警戒監視,由海上自衛隊和海上保安廳作為日常任務聯合開展的活動。這是為了補充因目前集中於尖閣海域而導致其他海域力量薄弱的海上保安廳巡邏艇和飛機,也是通過日本綜合海洋力量維持EEZ秩序的一種國際貢獻。

與自衛隊一樣,美軍也被嚴格限制執行軍事活動以外的任務,但前面提到的JIATF被視為例外,甚至有人認為,如果沒有第4艦隊的貢獻,就不會有美國在中美洲海域打擊毒品走私的行動。從綜合利用海洋力量的角度來看,日本也已經邁入了應該靈活思考應對措施的時期了。毋庸贅述,此時需要採取修訂法律等新的措施。

日本政府需要火速做出應對

本次小笠原群島周邊的中國盜採漁船事件,令人聯想起正在推進日中和平友好條約談判工作的1978年4月,超過100艘中國漁船進入尖閣諸島周邊海域侵犯日本領海的事件。誕生了EEZ這個全新海洋概念的今天已不同於當時,此次事件暴露了日本在維護傳統領海的國家主權、EEZ這種關乎海洋權益的全新海域等問題上運用法律制度、自衛隊和海上保安廳等海洋力量方面的欠缺。

11月末,中國盜採漁船離開,事件告了一段落,但此事件的本質是作為獨立國家的日本在制度上的缺陷,需要政府予以火速應對。如果只是袖手旁觀,下一次可能就不是盜採漁船那麼簡單了。

標題圖片:在小笠原群島周邊海域,中國盜採珊瑚漁船遭到海上保安廳取締(2014年11月23日,第3管區海上保安本部提供/時事通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