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導致形勢突變:2020年目標遭到強烈批評

2011年3月發生東日本大地震後,形勢更是雪上加霜。地震造成電力供應緊張,對化石燃料尤其是廉價的火力發電依賴度上升,政府和產業界都越來越傾向於「無視CO2排放量成長,只求確保發電量」。儘管電力不足,但國民依然強烈反對在安全對策尚未從根本上得到強化的情況下重啟核電廠,最終同意了增加火力發電量。於是,減排CO2的力量也隨之弱化。

在此背景下,針對UNFCCC秘書處要求各國完成的2020年目標,日本在COP19召開前的2013年,提出了「以2005年為基準年,削減3.8%(相較於1990年反而增加3.7%)」的目標,並以此進行了登記。

這遭到了國內外環保組織的強烈抨擊。不過,由於核電廠是否重啟的方針尚未確定,所以該目標完全沒有計算核能發電的減排效果。

然而,此次確定的2030年減排目標要在1990年基礎上削減21個百分點以上。出現這種大幅變化的背景原因在於政府對2030年能源供求的預測和關於電力結構的決策。

顧忌「電價上漲」,供給方無法減排

按照上述減排目標,總發電量大約為1兆kWh(順便提一句,近年來每年的總發電量略微呈現減少趨勢,大約為9,000億kWh),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在總發電量中的占比要比現在翻一倍左右,達到22~26%,作為日常基礎電力來源的核能與火力發電量占比合計要達到46~48%,其中,核電比例為22~20%,略低於福島事故之前,剩下的26%左右為火力發電。

據報道稱,1kWh的平均CO2排放係數將達到0.38㎏左右。據說按照京都議定書目標達成計劃設想的電力結構,排放係數將達到0.34kg/kWh,與此相比,日本減排目標中的排放係數要高出10%左右。原因在於,儘管可再生能源有所成長,但核電占比下降,火力發電占比將高於京都議定書目標達成期的數值。

如果是這樣,那就不太可能依靠電力供給方的力量大幅減排CO2。關於背景原因,也有報道指出那是「因為安倍首相出於對日本整體經濟形勢的考慮,下達了要求避免電價上漲的指示」。無論是圍繞安保問題的爭論還是經濟對策,現政權都在努力穩定國內形勢。在他們眼中,大地震後家用和工業用電價格暴漲了20%以上是個大問題。可以想像,側重使用火力和核能發電完全是為了降低電價。

另一方面,環保派提出批評稱「設定的火力發電比例太高,而可再生能源比例太低」。筆者也持有這種觀點。比如,在固定價格採購制度(FIT)這一強有力的激勵機制下,太陽能發電廠建設計劃(截至2015年4月末)正在穩步推進,假設全部建成,那麼太陽能發電量將比此次電力結構方案中預估的749億kWh高出30%左右。

順便提一句,引入FIT後,日本成為了最近幾年太陽能發電新增規模(按裝機容量計算)最大的國家,累計裝機容量已躍居世界第3位(2014年時達到2,330萬kW,國際能源署調查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