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節約能源事業的發展寄予厚望
之所以和過去的數據相差很大,主要是因為計算時預估了能源消費總量會降低(雖然看好經濟成長)。換言之,目標方案設想了節約能源事業將取得大發展,經濟成長與能源消費成長之間的正比關係將會減弱。
作為能源消費成長率與GDP成長率之比的彈性係數長期保持在1.0的水準,而目標方案在計算時假設了在2030年時降至0.01。順便提一句,由於海外市場燃料價格上漲和日圓貶值導致進口商品價格上漲,而且節約能源工作有所發展,地震後這幾年的彈性係數一直是負數(雖然經濟在成長,但用電量有所減少),所以可以認為,目標方案還包含了「這種巨大變化將呈現中期持續趨勢,政府在政策層面也會設法使之持續下去」這樣一種意味。
經濟界甚至有一種觀點認為「即使經濟未能成長,導致節約能源工作進展緩慢,恐怕也可以正好達到預計的總能源消費量」。但節約能源市場的發展或許可謂是實現經濟發展的關鍵。比如,節約能源建築、節約能源住宅和低油耗汽車的普及,還有基於這一切的城市改造等工程,或許都是巨大的節約能源商務機遇。
海外減排量不計入目標方案
另外還有一個與2020年目標及京都議定書目標的不同之處。那就是此次提出的2030年目標並未計算海外減排量。據報道稱,背景原因在於產業界曾主張,應避免再次出現京都議定書時代那樣的事態,日本必須義務性地通過清潔發展機制(DCM)從中國等國購買大量減排額度。
從本次減排目標的制定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日本相關工作的以下特點。
從UNFCCC(1992年通過)談判階段開始,「經濟先行」觀念就一直是日本國內討論過程中的一個鮮明特點。此次減排方案也基本上繼承了將環保對策限定在經濟負擔可承受範圍內的原有態度。比如,此次方案很重視電價,未來的預計減排量依然是按行業進行累計的,並未展現出敢於將產業結構積極轉變為環保型結構的氣概。
這種經濟優先的態度也發生了些許變化。那就是對節約能源事業寄予了相當大的期待。節約能源有可能成為最終促使日本經濟轉變為環保型經濟的強大催化劑。
與京都議定書談判時期相比,日本試圖引領國際社會的意願已經降溫。根據京都議定書的經驗,產業界不願意國外減排成為一種義務。不過,在海外資產、海外投資額、技術開發力量等層面而言,日本的力量實際上並未消失,經濟地位和在保護地球環境方面承擔的角色之間產生了鴻溝。當日本產生想要消除這道鴻溝的積極性時,事態就可能發生巨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