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地方上及外部機構開展合作

日本的霸凌主要有以下3點特徵。

①很多是因為謾駡、語言騷擾、孤立等溝通交流方面導致的心理性霸凌
②很多發生在教室裏(休息時間等)
③很多霸凌行為的施加者和受害者是同班同學

由於日本的霸凌很難從外部看出受到的傷害,班導師被迫要面對這樣的困難局面——要儘早發現,在保護受害者的同時還要嚴格管教加害者。另外,班級裏發生了霸凌事件,班導師會認為是自己的責任而獨自煩惱,擔心會被別人認為是因自己領導能力不足而導致的,因而獨自承擔隱而不報的事例並不鮮見。最近,通過LINE、推特等在網路上進行誹謗、中傷、排擠等等,這種更加隱秘的霸凌事件在增多,單靠學校來掌握變得非常困難。

霸凌變得越隱秘,問題就越嚴重。在霸凌稍現苗頭的時候,不要把問題僅僅當作是自己班級的問題,而應看作是整個學校的問題,去思考最終消除霸凌的辦法。這很重要。為此,有必要重新認識到,每位老師都有義務把與霸凌相關的資訊向學校專責霸凌對策的機構報告和共用。在此之上,要求霸凌對策機構,在行政管理領導的指揮下,明確公布資訊共用的方法和途徑,不要出現由某位老師獨自承擔問題的情況,使組織上下溝通良好。

而且,霸凌對策組織內的成員應該相互理解各自的個性,發揮長處,彌補不足,形成通力協作的關係。這也是使組織機構有效發揮作用不可或缺的。不能僅由一位老師來對忍受著痛苦的學生負責,而是通過團隊進行有組織的支援和説明,這樣才有可能形成周到的干預。

另外,首先問題不要只由學校單獨承擔,而應回應家長的想法,借助地方上的力量,與醫療、福利、司法等相關機構合作,共同防止霸凌的發生。這也是很重要的。為此,有一個大前提就是要共同認識到「孩子的危機是社會問題」。這就要求相關人士平時密切保持溝通,摒棄相互間的部門意識,保持步調一致。

如果能夠有組織地應對過去由一個老師獨自承擔苦悶不已的問題,而且能與地方上及相關機構合作處理單靠學校無法解決的問題,那麼我想,日本學校裏的孩子和老師們就都能快快樂樂,也就不會發生霸凌了。

標題圖片:大津市立中學國二男生因受霸凌自殺事件已經過去了5年,2016年10月11日,大津市市長越直美(右)等人表示哀悼(攝於滋賀縣大津市政府,時事社)

(*1) ^ 文部科學省《平成27年度關於學生問題行動等學生指導諸問題的調查》(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