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生社會革新的資本金

關於該法的主旨,被明確指出的以下幾點非常重要。

  • 促進環境的完善,以保證培養民間公益活動獨立領袖資金以及民間公益活動相關資金的調配。
  • 要注意這是以儲戶的存款為資本金進行的支援,除了要適當反映多方面的意見,同時要確保資金運用的透明性。
  • 注意不要集中在大城市或其他特定的地方城市。
  • 側重援助長達數年的民間公益活動,以及目標在於有助於解決各種社會問題的革新方法的開發,通過選擇諸如此類的各種有效的活用方式,使民間團體能夠充分發揮其創意和努力。

該法還包含了不能簡單地將這些資金當作補助金來使用的本意。從「長達數年」「革新方法的開發」「解決各種社會問題」等表述中可以感到,休眠存款的活用並非單純的撒錢,而是在資金方面支援意圖用全新的思維創造性地解決社會問題的主體,另外,也不是要讓人依賴該項資金,而是希望以該資金為杠杆,推動民間資金來解決社會課題。

關於有效利用休眠存款的機制,以下的圖顯示了動用資金的流程。

首先將10年未動的新增休眠存款移交存款保險機構保管。隨後「指定」一個民間設立的財團,將資金交付該指定活用團體。指定活用團體的經營方針則另由內閣總理大臣指示其基本的計畫。指定活用團體需通過公開招募,選出數個具有支援全國各地的地方社區財團以及融資方面的經驗的團體。資金分配團體對在第一線活動的非盈利組織(NPO)所進行的項目通過援助、貸款、出資等形式給予支援。

看上去好像很複雜,其實這種機制在萌發創新以及實行周密的監督上是不可或缺的。

這個機制有2個要點。

第1,「指定活用團體」並不直接向全國的項目提供資金,而是有效利用植根於地方開展援助的現有社區財團的資金仲介職能。這樣做有3個好處。

① 根據對象的實際成果和經驗可以選擇更符合地方實際情況的支援對象,並且可以避免支援給空殼公司

② 不只是資金,有可能促成將地方或特定課題範疇內的企業、大學等諸多相關方面也牽涉其中的大專案

③ 監督和評價,以及為出成果而給予的技術支援等,都可以名副其實地「近距離」進行

第2,通過指定活用團體監督資金分配團體,這樣便產生了雙重的監督與平衡的功能,這也很重要。資金分配團體如果不進行適當的管理,將再也無法得到指定活用團體的支援。雙方都保持這種緊張關係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