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會議敲定了展示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方向的「第五次能源基本計劃」。該計劃將核電定位為「重要的基本負載能源」,沒有提及重建老舊的核電廠和新增核電廠,將問題留給了未來。

7月3日,日本內閣會議敲定了展示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方向的「第五次能源基本計劃」。能源政策基本法規定,政府有義務制定能源基本計劃,從第一次基本計劃(2003年)開始,每隔三四年就會修改一次。在時隔四年再次做出修改的這次的基本計劃中,在2030年這個原定目標年份的基礎上,又提出了著眼於2050年的長遠能源選擇這個新課題。

核心內容有什麼亮點呢?儘管計劃表明要力爭在2050年前讓再生能源成為「主力能源」,提出了積極加大引入再生能源的方針,但並未修改關於2030年能源結構(energy mix)的現行政府目標,也就是「核能20~22%」「再生能源22~24%」「火力發電56%」。

針對備受關注的核電,基本計劃依然稱之為「重要的基本負載能源」,並從長遠意義上定位為「處於實用階段的、擺脫火力發電的選項」,但並未提及改建(replace)老舊的核電廠和新增核電廠,把結論推給了未來。

針對著眼於2050年的長期戰略,雖然提出了除再生能源、核電、火力發電外,還要追求包括氫能源、蓄電池等新一代技術在內的「所有可能選項」的方針,但並沒有深入展開具體的討論,也沒有設定作為目標的2050年能源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