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那麼應該如何是好呢?公務員制度建立在要讓公務員幹什麼這樣一種哲學之上。任用公務員有兩種辦法,一種是依據能力選拔的擇優任用,另一種是由政治家選拔的政治任用。前者以英國為代表,重視專業性的分析和研究;後者以美國為代表,重視政治協調(參照圖2)。但英國也有政治任用的首相和大臣特別顧問,而在美國,處長和科長原則上也採用擇優任用方式。
日本的問題在於,原則上規定一般公務員為擇優任用,但實際上又有可能採用政治任用,而且選用外部人才也一直受到限制(閉鎖型)。在英國,首相和大臣都沒有直接任用公務員的人事權。這是為了避免官僚看政治家的臉色行事。同時,為了貫徹擇優任用,在選用幹部時尤其重視公開招募(開放型)。
人們常說,要實現政治主導,就應該由政治家來掌管公務員人事,但像美國那樣,總統以個人喜好來決定人事這種做法就真的好嗎?還有德國和法國那樣的政治任用模式,要想成為幹部公務員,重要的是和特定政治家搞好關係,必須為那些因為政權更替而離職的幹部安排好「下凡」的去處和豐厚的退休金。
考慮到這些情況,日本應該以法律設想的英國型作為基本模型。新採用的高級公務員制度,雖然效仿了各個國家的範例,但在具體操作層面,則呈現出似是而非的狀態。
改革的第一點,首先應該是高級公務員的選拔方法。目前的機制是從大約600名候選名單中進行挑選,但這種方式難以避免人事決定會帶有恣意性。針對局長等級別的職位,應該從符合能力和業績標準的候選人員中,擬定大致比例為3選1的差額選拔名單,由首相等來定奪。
其次是政治任用如何操作。一般公務員之所以趨於政治化,是因為政治任用的機制不健全。只是作為政治家的助手,其本職工作說穿了就是輔佐首相和大臣,決不能對政府部門發號施令。因此有必要制定行為規範,為他們定下規矩。
然後是內閣人事局的作用。內閣人事局必須收集掌握中央部門公務員的人事資訊,如果大臣想恣意安排人事,人事局必須提出異議。同時,還有必要和人事院展開合作,嚴格執行針對次官的人事評估工作。
現行決策過程中欠缺的,是基於資料和證據展開分析研究,首相和大臣在謀求共識的同時迅速做出決斷。如果官僚總是揣度政治,那就制定不出好的政策。為此,我們需要有一個公務員制度,來明確政治家和官僚的分工。
行政與政治屬於表與裡的關係,所以僅靠官僚無法解決問題,但即便如此,糾正論資排輩的人事慣例、挖掘人才以加強專業性,等等,中央部門可以實施的改革也有很多。官僚也需要主動尋求自我改變。
標題圖片:內閣人事局舉行成立儀式,(左起)內閣人事局局長加藤勝信、內閣人事局擔當大臣稻田朋美、安倍晉三首相、官房長官菅義偉共同為機構掛牌,2014年5月30日,東京永田町(時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