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民票被「消除」,在各地輾轉生活

到底為什麼沒有被列入調查對象的範圍內呢?原因是學校的基本調査是針對「留下住民票卻行蹤不明的孩子」。反過來說,萬一沒有住民票的話,就不是調查的對象。而且,如果登錄住民票的自治單位認定「無居住事實」,法律規定可以透過「消除」的形式來註銷。

少年就以遊民的狀態輾轉各地,在原本生活的地區被認定為「無居住事實」,也不無可能。住民登錄一旦被註銷,同時身為居所不明者的條件也「消失」了。實際上,在嚴苛的生活中縱使遭遇許多危機,正式場合中一概被漠視,等同被棄置。

不久,少年一家經歷了2年半的遊民生活後,到了關東地區的西部Y市。這段期間,母親毫無預警生下第二胎(日文為「飛び込み出產」,指有孕在身卻沒有接受定期產檢,直到接近臨盆時才到醫療機關檢查、生產),有新生兒要照顧。終於在Y市接受生活保護的補助金,並且被分配到簡易住宿設施居住,大約是3疊榻榻米大小(4.86平方公尺)的房間。

當時,14歲的少年接受兒童相談所的職員面談,開始上自由學校(Free School:提供給拒絕上學等的孩子們就讀的民間教育機關,基本上沒有限定入學資格)。安定的生活才要步上軌道,過沒多久,母親卻說:「討厭像關在鳥籠裡的生活」,結果又從簡易住宿設施失蹤,一家人又回到遊民的狀態。

Y市或者兒童相談所,當然知道孩子們處在不適當的養育環境,及貧困和受虐情況。儘管如此,卻無法掌握他們失蹤後的去向,讓孩子再度陷入遊民的生活。乍見之下,根本就是「行政疏失」,但也可以說是現行的行政體制上的不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