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少數派」的女法官,做出違憲判斷

15名法官中,有5名持少數意見,做出了違憲判斷,而有趣的是——或者更應該說是理所當然的——3名女性法官全都做出了違憲判斷。也就是說,認為符合憲法的10名法官全都是男性。判決的理由是,「結婚前的姓氏作為一般的通稱來使用的做法日益普遍,權益受到損害的問題隨之減輕」。換言之,他們認為即使婚後被強制改姓,但是婚前姓氏仍可作為一般的通稱而使用,所以應該不會造成什麼不便。然而,這些都是男性法官的想法。

判決公布後,經濟界領袖「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會長、東麗公司會長榊原定征也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的女兒和秘書也將婚前姓氏當作一般通稱使用,似乎沒有什麼不便。聽到此話,我腦海中不禁浮現出這樣的場景——回到家裏,女兒嗔怪說:「老爸!你不知道這樣辦理護照、銀行帳戶和信用卡有多麻煩嗎?」回到公司,秘書抱怨說:「老闆,您真的是不明白啊!」(雖然現實中,她們或許都沒有勇氣對尊敬的父親和會長「大人」這樣說)。

3名女法官想必也對那些男法官抱有「把娘家的姓當通稱用不就行了嗎」的態度深感惱火。而且,聽說女法官中有人是律師出身,做律師時曾將娘家姓當作自己的通稱使用,但就任最高法院法官時,就不得不用戶籍的「正式」姓氏了。既然能夠當上最高法院法官,恐怕是她們用自己的姓名在漫長的職業生涯中積累了出眾的業績和人脈的結果,因而當她們不得不換成另一個姓氏時,心中的懊悔之情以及由此帶來的不便之大是難以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