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籍配偶的種種限制
「撫子會」創立的前幾年,臺灣與日本的局勢再次面臨劇變。1972年時,日本政府與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邦交,發表聲明表示對中方所主張的「一個中國」予以理解並尊重,從此實質上與臺灣(中華民國)斷交。我在「上」篇裡提過,此前臺灣當局規定,日本太太須歸化為中華民國籍才得以取得居留權,然而當日臺斷交後,無法符合臺灣的國籍法要件的日本太太們便無從歸化了。此外,當時的臺灣政府並不認可外籍配偶的永久居留權,而且在那個年代裡,想以個人身份取得工作簽證也是難度非常高的事。所以,1972年以後才來到臺灣的日本太太們最長每3年就要更新一次居留簽證,想找工作也不容易,且一旦丈夫過世就會立刻失去居留簽證,得放下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一切被迫返回日本,必須在極度不穩定的環境底下過日子。
「若因法規限制,使妻子無法擁有職業,那一旦臺灣籍丈夫因生病等因素而無法工作,就會使全家陷入走投無路的處境。」
永井江理子如此說道。她在1990年時,以日文老師的身份被派來臺灣,接著跟在職場認識的男性結婚,後來參與了外國籍配偶的相關運動,也曾在立法院公聽會上發言。
「現今的臺灣不但承認同性婚姻,也被認為在亞洲地區擁有進步的人權觀念,然而在那個年代,臺北郊外還能看到承辦與東南亞女性聯姻的仲介公司在廣告看板上寫『保證處女,什麼苦都能吃!』等字句,離對外國人的人權重視形象相距甚遠。
除此之外,那時候能取得居留簽證的職業種類相當稀少,曾經有過一個案例是日籍工程師為了監工客戶端的作業而出差來新竹,結果因為持有的簽證不准許從事勞務而遭到逮補,被移送外國人收容所然後強制遣返。」
臺灣政府之所以對外國移民如此嚴以對待,一般認為除了國內人口過度稠密的問題外,透過限制來自敵對方中國的移民以維護國家安全也是目的之一。在這樣的情況下,根本沒有考量每個移民與入國者個別的狀況,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在守護日籍國民的人權方面也沒做出任何動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