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東部海岸的優良漁場

臺灣本島的面積略小於九州,海岸線長度卻僅有九州的三分之一,同時缺乏作為天然良港的海灣。再加上因為菲律賓板塊在花蓮港附近潛入地層,海勢與西部海岸相異,水深超過100公尺,沒有適合建造港口之處。但蘇澳擁有足以抵擋風浪的港灣,在東部海岸相當少見,其優良漁場可以捕獲各種豐富魚類,例如隨著流經外海的黑潮北上的鰹魚、鮪魚和旗魚等魚類,但如同手握無盡寶藏卻無法善加利用。過了一段時間,總督府為了促進漁業移民前來定居,設置魚市場、儲冰處、給水設備和燈塔等設施,進行各項工程。

二木生村(譯註:昭和時期併為三瓶町,平成時期併為西予市)經過半年的捕魚作業,依照預定時間在1925年3月底準備返回家鄉港口,卻聽見令人震驚的消息──「未與家人定居此地的漁民,無法使用南方澳港口進行捕魚作業。」此外,更有消息提到「今年內會獎勵移民,正在建造移民專用的住宅。」

響應鼓勵漁民移居臺灣的政策

1926年7月,為了鼓勵漁民移居臺灣並進行面試,臺北州的水產技師宮上龜七帶著招募條件前往四國訪問。最終總共有29戶──愛媛縣18戶、高知縣6戶、長崎縣4戶、大分縣1戶──的漁民決定移居臺灣。這些漁業移民裡有7戶直接搭乘漁船航向蘇澳,另外11戶則是搭乘「內臺航線」前往臺灣。當時的「內臺航線」為神戸→門司→基隆,搭乘9000噸等級的客輪,航行時間為4天3夜。

1927年晚秋,前往蘇澳的漁業移民從四國出發。抵達南方澳之後,總督府為移民建造的宿舍──每棟兩戶面積10坪──已準備齊全,而關於從愛媛縣移居臺灣的消息,亦刊載於當年12月11日的『臺灣日日新報』。

「前年度預定會有30戶移居蘇澳郡南方澳漁港,其中來自愛媛縣的11戶共40多人,11月28日已正式獲得移民定居許可。」

南方澳漁港有2艘鰹魚船和9艘旗魚鏢刺船,加上7艘延繩船和14艘曳繩船,以及從臺北州租借的4艘船隻,其中27艘為漁民從日本「內地」操乘而來的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