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品種保護難度高
在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方面,目前有一套國際規範,也就是1991年通過、日本亦為締約國的《植物新品種保護國際聯盟公約》(UPOV公約)。依照公約規定,若要讓新品種在海外受到保護,必須在開始轉讓(販售)後的一定期限內,分別向各國提出品種註冊。然而,麝香葡萄早已超過這項期限,為時已晚。
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日本政府已啟動相關支援計畫,以加強農業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竊案頻傳的電線等物品,不僅需要特殊工具才能搬走,而且又重又占空間。相較之下,果樹只要折下一小段枝條,插入土壤或水中就有可能重新生長,因此很容易遭竊。此外,農場占地廣大,外人也容易侵入,很可能成為竊盜現場。日本政府(農林水產省智慧財產課)表示:「權利人確實做好種苗管理相當重要。」
愛媛縣早在2019年便向中國申請註冊「紅公主」柑橘,但至今仍在審查當中,尚未完成註冊。在尚未取得品種註冊的情況下,該品種在中國的栽種範圍卻已逐漸擴大。由此可見,即使有國際公約,各國實際如何建立制度及執行,仍是由各國自行決定。
愛媛縣對苗木採取嚴格的管理措施,也不接受海外人士前往參觀。苗木僅販售給取得授權的業者,並禁止在量販店銷售。然而,為申請品種註冊而送往中國的苗木,在當地是否受到妥善管理,令人存疑。
愛媛縣的中村知事在2026年6月的例行記者會上,先說明以下僅就一般情況而言,並表示:「例如,有些國家規定申請品種註冊,必須要在當地進行試種。過去曾有幾次將苗木送往當地的案例,因為依照當地規定,品種要在該國完成註冊,就必須先在當地栽種。」
考量培育者權所有人在海外簽訂合約或提起訴訟,必須處理外語及當地法規等專業問題,鈴木農林水產大臣表示:「希望最晚能在8月底前成立專責管理機構,由具備專業能力的人員負責培育者權的保護與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