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公开不利于检方的证据,有失公正
只要是人,偶尔都会犯错误。而犯错后能否坦率地承认并道歉,将决定这个人的价值和信誉。在去年的“3.11”大震灾中,想必大家都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
那么,日本为何冤案事件屡出不绝呢?其首要原因可以说在于证据公开的不透明性。在此,我想以自己采访过的东京电力公司女职工被杀事件为例做一说明。
我们可以将检方与辩方围绕证据公开的争斗,比喻成相互翻转黑白棋子的奥赛罗游戏,这样就容易理解了。
不熟悉审判世界的人或许会认为检方和辩方在比赛奥赛罗游戏时地位是对等的。然而,实际情况绝非如此。
当辩方要求公开对检方不利的证据时,检方可以拒绝。或许大家会质疑怎么会存在这样无理的事情,但在东京电力公司女职工被杀事件的审判过程中,实际上就出现了这种情况。
15年前案发后,在被杀害的东京电力公司女职员的乳房和脖子上发现的唾液DNA其实不是戈宾达的。这一事实是去年7月辩方重新要求公开证据,检方勉强同意后才得以曝光的。
2009年5月,日本开始在刑事审判中实施裁判员制度,作为公审前的程序,规定但凡辩方要求检方公开的证据必须全部公开,而此前则完全是一种不公平的对战。
如果再拿奥赛罗游戏打比方的话,就相当于检方在此前始终掌握了绝对有利的四个角的棋子。在这种情况下,不发生冤案才真是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