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杀人的现状与特点

警察厅的犯罪统计显示,2007~2014年的8年间,起因于“护理疲劳”的杀人案件为356件,自杀教唆与自杀帮助案件15件,伤害致死案件21件。内阁府对非杀人案件,即自杀案件也有统计,2007~2015年的9年间,以“护理疲劳”为由而自杀的人数为2515人,其中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为1506人,占总人数的60%。自有统计数据以来仅不到10年间,因护理疲劳而引发的死亡事件竟然如此多发,实在是令人震惊。

护理杀人所呈现出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受害者以女性居多,而加害者多为男性。笔者基于媒体报道对此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受害者中女性占7成,加害者中男性占7成(汤原,2016年)。虽然近年来男性护理者的人数逐渐增加,但从护理者整体而言,承担护理任务的多为女性这一现实仍然没有发生改变。鉴于这种情况,可推测如下:与女性相比,男性对共同生活的家人进行护理更容易感到困难,也更容易走投无路。此外经核实,加害者中的3成自身也患有残障、或健康状况不佳的情况。由此可见,不仅是被护理者,就是护理者(加害者)也需要提供援助的事例占了很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