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黑人员难以回归社会

现在已经进入黑帮成员大举脱离组织的时代,但脱黑人员并没有(未能)过上正常的生活。排暴条例开始在全国范围施行后的七年间,脱黑人员达到了4170人。其中,相关部门掌握情况的已就业人员为90人,占2%左右,由此就产生了关于另外98%的人境遇如何的疑问。此外,关于已经就业的90人,也没有能够了解他们是否还在继续工作的数据。

谈到脱黑人员回归社会,首先要指出的是企业社会自身存在的问题。2016年7月,北九州市排除暴力推进会议面向企业实施了问卷调查,其中约60%的企业没有做出回答。同时,回答了问卷的企业中,80%表示不愿意雇用脱黑人员。由此也可以看出企业在雇用脱黑人员方面的消极态度。

即使脱黑人员找到了工作,也还有令人担心的问题。那就是职场欺凌,这可能会成为脱黑人员回归社会的障碍。

笔者在拙著《黑社会与护理——脱黑人员的研究》(角川新书)中介绍的一位名叫小山的护理师就遭遇过欺凌,比如在护理师职业培训期间遭到同期学员恫吓,后来在工作单位丢失了催眠药的时候又遭到了怀疑。

2016年12月27日的西日本新闻刊登了一篇题为“前帮派成员的艰难现实,因无法适应职场而直言‘辛酸’”的文章。文中提到的脱黑人员经朋友介绍到了一家电气工程公司工作。可是有一次公司丢了备品,同事们纷纷投来怀疑的眼神,甚至当面辱骂“罪犯能干什么活儿啊”“不要脸的东西”,就这样忍了三年,最终打了上司一顿后离开了公司。类似这种职场欺凌阻碍脱黑人员回归社会的事例,仅笔者所知就已经不胜枚举了。

应该修改“原暴五年条款”

然后是排暴条例制约着脱黑人员的社会权,导致脱黑人员难以回归社会。条例中有一项被称为“原暴五年条款”的条款。该条款规定,即使脱离了黑帮组织,此后五年内仍被视为黑帮组织相关人员,和黑帮成员一样不能开设银行账户,不能用自己的名义租房。尽管如此,但如果隐瞒曾是黑帮成员的经历,在履历表等资料上避而不写,就可能构成虚假记录。现在,即使比照企业的情况来看,这个问题也已经变成了脱黑人员回归社会道路上尤为突出的一道坎。

2016年,以福冈县为首的14个都、府、县签订了跨区域合作协定,开始采取为雇用脱黑人员的企业提供补助金等措施,帮助他们回归社会。为了让这些措施更具实效性,或许应该同步推进社会意识改革和研究修改原暴五年条款的适用条件。

最后想指出的是,在日本国内,回归社会这个概念本身就比较模糊。有关部门似乎认为只要脱离黑帮实现了就业就算是回归了社会,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是否一直有工作。在黑帮组织得到社会接受的上世纪70到80年代,科学警察研究所曾经开展过基于脱黑人员跟踪调查的研究。但近年来再未开展过此类研究。

回归社会的成功与否应该由谁来判断?应该如何判断?——笔者认为将这些问题交给政府不妥。在脱黑人员问题备受社会关注的当下,研究人员、民间团体和生活在地区社会的我们每一个人更应该深入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