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男性为中心的劳动惯例
一般财团法人女性劳动协会会长鹿岛敬在谈到日本现状时强调说:“以男性正式员工为中心的长时间劳动,被视为理所应当,这种劳动惯例一直是日本社会的主流,女性生育之后还可以继续工作的环境尚不完备”。他指出,一部分活跃在企业中的女性高管也是以“单身或者结婚但无子女的人居多”。关于促进女性参与政治的方法,鹿岛会长认为可以考虑采用比例代表选区的配额制度。
政府的最新举措是2015年8月推出的《女性活跃推进法(促进女性在职业生活中的活跃度的法律)》。该法案要求固定员工在301人以上的企业制定有关如何提高女性职场活力的行动计划。
但依然有遗留问题存在。瑞穗综合研究所在题为“女性活跃推进法有效吗?”的报告中指出,①法案没有给企业设定最低目标;②信息公开制度的设计不完备;③针对以非正式员工身份工作的女性,有利于她们成就职业生涯的措施还不充分,等等。报告建议,在女性管理职位录用等数字目标上,应该按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规模给出最低限度的努力目标。
2015年男女平等度排名(摘选,括号内为前一年的名次)
| 1 | (1) | 冰岛 | 17 | (18) | 南非 |
| 2 | (3) | 挪威 | 28 | (20) | 美国 |
| 3 | (2) | 芬兰 | 85 | (71) | 巴西 |
| 4 | (4) | 瑞典 | 91 | (87) | 中国 |
| 5 | (8) | 爱尔兰 | 101 | (104) | 日本 |
| 6 | (7) | 卢旺达 | 108 | (114) | 印度 |
| 7 | (9) | 菲律宾 | 115 | (117) | 韩国 |
| 8 | (11) | 瑞士 | 145 | (142) | 也门 |
| 9 | (23) | 斯洛文尼亚 | |||
| 10 | (13) | 新西兰 |
撰文:编辑部 村上直久
标题图片:最高法院做出“离异女性的禁婚期超过100天为违宪”的判决后,相关人士打出显示判决结果的条幅。最高法院同时还对民法上不承认夫妻别姓的规定,判定为不“违宪”,2015年12月6日于东京都千代田区最高法院前(图片提供:时事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