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典範》應該修改的兩點

⑧為了實現退位,可以考慮的辦法是修改皇室典範,使天皇的生前退位成為制度。另一方面,即使無法實現制度化,也完全可以考慮姑且為實現天皇陛下的意向而專門完善法律。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允許生前退位等應該進行研究的課題涉及到方方面面,但無論如何都必須在國會上展開討論。

※最根本的解決辦法是,為了實現現行法中沒有提及的「生前退位」而修改《皇室典範》第四條,使之趨於制度化,不過也可以另一種辦法,即制定特別法,規定此舉僅限於當代天皇。但不管哪種辦法都必須在國會上進行討論。

⑨皇室典範規定皇太子是具有皇位第一順位繼承權的「天皇之子」(皇子)。如果皇太子殿下接替天皇登基即位,那麼其弟秋篠宮殿下的皇位繼承順位將升至第一位,但不能成為皇太子(中略)因此,一旦啟動有關天皇陛下退位的討論,秋篠宮殿下的定位問題似乎也就會立刻成為討論對象。

※現行《皇室典範》在第一條中規定只有「屬於皇統的父系男子」擁有皇位繼承資格,第二條規定在繼承順位上,直系優先、長系優先、長子優先。但是,以直系、長系皇子將會誕下皇孫為前提,第八條只規定了「作為皇嗣的男子稱皇太子。如果沒有皇太子,作為皇嗣的皇孫就稱作皇太孫」。因此,新天皇的弟弟秋篠宮殿下即使成為了第一順位繼承人,但由於未被定位為「作為皇嗣的皇弟」,這樣將會形成「皇太子缺位」的局面,所以修改第八條也是無法迴避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