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死的社會背景

要瞭解日本過勞死的社會背景,就必須首先理解以下3點。

第一,自明治維新(1868年)以來,為增強國力,擺脫從屬於歐美的地位,日本在富國強兵、殖產興業的旗幟下,依靠持續的長時間勞動,完成了產業革命。太平洋戰爭後,為了克服戰敗帶來的衝擊,在經濟上趕超歐美,日本形成了包含長時間勞動在內的經營體系,實現了經濟的成長。如此一來,在明治維新以後的大約150年裡,長時間的勞動成為了日本社會的慣例。因此,要改變日本的長時間勞動體系,就意味著要發起一場歷史性的改革。僅此就足以需要經營者和政府都拿出強大的勇氣和決心。

第二,雖然日本戰後頒佈了新憲法,但在日本職場,人權思想並未獲得廣泛的認同,甚至還有 「憲法止步於公司門前」的說法。在「會社」(公司)這個日本獨特的共同體裡,憲法的理念無法滲透其中,公司利益高於一切,個人的人權沒有得到尊重。工會組織的力量在質與量上都不夠,無法確實有效地發揮作用,改善勞動環境。

第三,即便從世界範圍來看,日本的服務業對消費者和顧客可謂體貼入微,是一個非常「便利」的國家。然而,維繫這種「便利」的,卻是服務業勞動者的長時間勞動。譬如,日本的很多餐廳和零售店都是24小時營業,而要實現這一點,就必須苛求店員在深夜工作。對從清晨到深夜上門送貨的快遞行業而言,駕駛員的長時間勞動也是不可或缺的。實際上,在這類餐廳、零售店和運輸公司的從業人員中,存在著大量過勞死的案例。所以,為了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和健康,這種「便利」也需要適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