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服務」與婚喪喜慶:不吸引人的工作

要緩解議員人材缺口的困境,就必須逐步檢討整個社會的制度規範,諸如薪資與議員身份的保障問題、民間企業的體諒等等。可是,就筆者的看法,真正的問題本質恐怕不在於此。講白了,就是「議員自己都不覺得地方議員是份吸引人的工作」。

日本地方自治採行二元代表制,由當地居民直選首長與議員。在體制上,首長(執行單位)擁有自治體的執行權,議會則依據議決權監督執行單位。以嵐山町為例,平成30年度的預算規模為112億日圓,根據地方自治法規定,議會擁有決定權能定奪預算分配與用途,只要議會說「NO」,就算是町長也無權執行。議員們負責議定策略,讓巨額預算能有效運用於妥當的用途上。這項工作要解決町鎮面臨的問題,開拓未來,可以說是份非常有意義的工作。

然而綜觀全日本,絕大多數的議員卻都不這麼想。因為在很多居民的看法中,「議員的職責就是受理民眾投訴的道路狀況,轉達給相關單位敦促他們施工」、「議員本來就該出席婚喪喜慶活動,不來下次就不投給對方」。在這種想法仍居多數的地區裡,當地議員會把四年光陰都耗費在自己的競選活動上,心力都投注於眼前能替自己多爭取一票的小事,而不是鄉鎮整體的政策。此舉將使議員只與身邊的特定選民有所連結,也因此在其他大多數居民眼中,不免覺得「議員這份工作不過如此」。雖然對議員來說「選民服務」的確是重要工作之一,但若讓個別案件專美於前,使鄉鎮整體政策陷入扭曲,就是本末倒置。長此以往,議員將無法贏取民眾的敬重與信任。從議員身上索取個別利益的居民,加上滿腦子只有競選的議員,如果民眾投票的基準不變,那就不可能徹底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