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創作和惡搞不適用於公訴罪
關於保護期限延長和部分著作權侵害罪納入公訴罪範圍這樣的修改,有些引起大眾強烈的憂慮,以下做些補充說明。
關於延長保護期限的修改,規定其對象為在法律修改正式生效時(2018年12月30日)保護期限還未到期的作品。比如江戶川亂步和穀崎潤一郎的作品已於2016年進入公有領域(PD,即公共版權),山本週五郎的作品2018年進入公有領域,這些作品的著作權不會復活。而藤田嗣治和三島由紀夫的作品,原本預計分別將於2019年和2021年進入公有領域。現在,這些作品進入公有領域的時間將後延20年。
而且,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著作權保護期限最長可再加算3794日(約10年零5個月),即延至作者死後80年5個月左右。這項權益源自「戰時加算」(這項制度規定,對於二戰戰勝國的作品,為了補償戰爭期間的作者權益,將戰爭時間加算進著作權保護期限裡)。日本在談判TPP過程中,曾提出「延長保護期限應以廢除戰時加算為條件」。但「戰時加算」是《舊金山和約》規定的義務,要想廢除並非易事,現在還看不出要廢除的跡象。
關於將部分著作權侵害罪確定為公訴範圍,有些人表示擔心,由於怕觸犯刑罰,可能導致日本最大的同人志展會(Comiket)之類的二次創作萎縮,所以本次最終將二次創作和惡搞排除在了公訴物件之外。但並不意味著合法化了,而是和以往一樣仍屬於親告罪。
比如,2014年,漫畫《高分女孩》在作品中未經許可使用遊戲角色的刑事訴訟案件中,相關人員被送交檢察院起訴。在日本,一直以來作者對於二次創作和惡搞一般都採取默認(視而不見)的態度,但就像上述案件顯示的那樣,仍存在被刑事起訴、成為刑事手續對象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