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也可以考慮分段小幅上調稅率
作為今後的應對措施,有必要想辦法將消費稅率的上調幅度切割成多個小區間。或許應該研究一下以每年1%或者0.5%的速度,用數年時間逐步上調的方法。1%的幅度和日本潛在經濟成長率基本相當,對經濟造成的影響也會較小。
由於分段小幅上調消費稅率會給企業增加一些麻煩,所以過去一直被視為一種沒有現實意義的選項,但由於引入減稅稅率,收銀機變得更先進,還帶有發票,因此這種選項已經不再是不現實的事情了。
實際上,社會保險費的調整工作,自2005年度養老金改革實施後,持續進行了13年時間。比如,厚生養老金,從2005年10月開始每年上調0.354%,到2017年度才完成調至18.30%的目標。國民養老金的保險費從2005年4月開始每年月額上調280日圓,到2017年度最終上漲到了月額1萬6900日圓。我們有必要學習這些經驗。
最後我想說的是,引入和上調消費稅,一方面作為基礎稅種保障了稅收的穩定,但另一方面,搭配實施的多次所得稅減稅,弱化了日本的收入再分配功能。日本徵收的所得稅與國民收入的比值,還處於較低水準,僅為其他已開發國家的60%左右。
在促進中產階級形成健康輿論方面,收入再分配功能的弱化也是一個問題,恐怕需要通過將收入抵扣變為稅額抵扣等方式實施稅制改革,以加強收入再分配功能。還有一項不能忘記的重要工作是,要與作為財政支出的社會保障進行統籌規劃。
標題圖片:圍繞自民党代理幹事長萩生田光一(左)的「消費稅言論」,幹事長二階俊博在記者會現場發言。二階對萩生田提到可能會推遲上調消費稅,並解散眾議院問信於民一事表現出不悅,2019年4月22日,國會內(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