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的意義:一國兩制的終結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禁止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至今以來都屬於特區的立法權限(基本法23條),但港版國安法的實施意味著,中央可藉由立法變更權限。由於實施該法,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的關係、香港的自由和權利、民主主義、法治、以及香港與國際社會的關係都將產生巨大改變(具體內容請參考筆者專文「香港版国家安全保全法は香港の何を変えるか」,『法学セミナー』,2020年10月號,62頁起)。

依循該法的實施,進一步擴大了中央政府的權限、中國法與中國司法的適用範圍,也因此縮減了香港特區的權限、香港法與香港司法的的適用範圍。新設了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這4個政治罪名,以往可以自由從事的行為,將因刑事法律遭受處罰。

無論哪個犯罪構成要件都非常籠統模糊,界線不明確,相當難以確認其延伸範圍,因此產生廣泛的威嚇效果。事實上,目前已經出現無法判斷究竟是何種具體行為有犯罪嫌疑,卻仍遭到逮捕的案例。

1年前香港民主派曾刊登廣告宣揚理念,牽涉該行動的日本經濟新聞香港支局遭港警調查(8月10日)的事件在媒體上曝光,以及2019年7月元朗謎樣白衣人集團襲擊民主派年輕團體的事件裡,當時前往現場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遭到逮捕(8月29日),出現疑似該法溯及既往一體適用的案例。蘋果日報的黎智英遭逮捕之際,可以見到他所經營的媒體集團「壹傳媒」(Next Digital)湧入超過200名的警力,大舉扣押資料和電腦等等驚悚畫面。誠如這些事件所象徵的,中共已日益強化對中央和特區政府抱持批判論調的媒體、政治家、運動者所採取的鎮壓與規範。

此外,該法實施後,中小學校教育課程和內容以及圖書館的書籍配置遭介入,大學教師更遭解聘,當局已經加強對於教育和學術領域的規範與涉入。例如教育局已禁止在學校奏唱與播放「反送中」運動中廣為傳唱的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而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由於發表支持香港獨立的言論,遭到大學解聘。如此一來,包括網路的言論空間與教育和學術現場遭侵蝕而萎縮,不得不迎合當局之意向。

原本預定今年9月舉行香港立法會的選舉,由於「天賜良機」,遭逢新型冠狀病毒的全球大流行,延期至1年後舉行(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8月11日)。但在通過該決定之前,選舉管理委員會已先決定取消黃之鋒等12位民主派的候選資格。即使明年舉行選舉,批判中央政府的民主派人士很有可能將無法出馬競選。如此一來,批判當局的在野黨將從香港立法會裡消失。從民主主義的觀點來看,香港的政治制度本來就不完善,此後將完全失去民主主義的要素,瀕臨重大危機,淪為如同中國全國人大一般,僅是掌權者的橡皮圖章。

回歸之際承諾的一國兩制,原本是在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基本法總則第5條)。但由於實施港版國安法,便正面否決了基本法的承諾。對於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批判與懷疑,以及反對的言論和運動,在該法之中都會被冠上顛覆政權的罪名。這無異於在本質上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

中國的經濟體系已非社會主義,而是演變成某種資本主義,大約從10年前開始,如此的認知在經濟學者之間已非少數意見。其中,2018年修憲增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第1條第2款)的條文,也就是在憲法中載明體制本身特徵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在於黨的領導」。話句話說,對中國而言,目前社會主義的本質並非在於經濟體系,而是演變成黨的領導,也就是規定自我一黨獨裁體制的政治體系才是其本質。不得不說,香港也等同於實行了一黨獨裁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

若更直接了當地說,這便意味著一國兩制的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