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保費負擔,高收入族群反而更為受益

社會保障的負擔(稅負與保險費負擔)基本上採取「依負擔能力而定」的定率制,因此收入愈高者,所承擔的負擔也愈重(消費稅亦同)。另一方面,給付則是依「需求」提供,與收入多寡無關。實際上,特別是醫療等非金錢性給付,幾乎是以相對平等的方式惠及所有族群,不同收入階層之間的差異並不顯著。

換言之,若同時從「負擔」與「給付」兩個面向來看,高收入族群承擔的負擔較大,而中低收入族群獲得的給付相對較多。這正是「再分配」所發揮的一項重要功能(*1)。

法國歷史經濟學家托馬斯.皮凱提在其著作《二十一世紀資本論》中指出:「現代的收入再分配,並非是把財富從富人轉移給窮人。(中略)而是為廣大民眾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務與替代性收入,尤其是在醫療健康、教育與年金等領域的支出。」

若削減社會保險費負擔,並相應地壓縮給付,換句話說,就是推動弱化社會保障功能的改革,那麼在「負擔」層面,高收入族群將獲得更大的減負利益;而在「給付」層面,包括中低收入族群在內的所有人,則會以輕微但廣泛、均等的方式承受給付縮減的影響。

最終結果將是,多數民眾必須承擔給付被壓縮所帶來的實質負擔,而高收入族群以及負擔一半保險費的企業主,則能在更大程度上享受到保險費減輕所帶來的利益,進而進一步擴大貧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