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王室改為第一位子女優先

現在的《皇室典範》修訂問題,從允許上皇退位的2017年特例法的附帶決議明確提及此問題以來已過去9年時間,關於皇位繼承,從2005年小泉純一郎內閣召開有識之士會議以來,討論工作已經持續了20年以上。但結果卻是雷聲大雨點小,傳統的皇位繼承方式不會發生任何變化。

觀察過去和日本皇室一樣僅允許男性繼承王位的歐洲王室,瑞典、挪威、比利時、荷蘭都在上世紀70年代以後改為了第一位子女優先繼承王位的制度。英國過去在兄弟姊妹之間採取男子優先的王位繼承順位,只有在繼承人皆為女性時才允許女王繼位。然而,英國在2013年修改了法律,改為不分性別、一律由長嗣(長子女)優先繼承。

歐洲王室之所以採用第一位子女優先的規則,除了男女平等觀等社會通念的變化外,還因為如果繼續維持僅允許男性繼承的規則,可能會出現缺少繼承人的情況。即使允許男女均可繼承王位,由於可能出現國王沒有子女的情況,所以也未必周全,但和僅允許男性繼承相比,大概率可以避免繼承斷代。

此外,只要規定第一位子女擁有優先繼承王位的資格,那麼嫁入王室的女性就不用被必須一直生孩子直到生出男孩為止這種非人道思想束縛。站在合理且尊重人性的角度,日本皇室也應該像歐洲王室那樣改為第一位子女優先,但事實上卻並未變成如此。

廣大民眾對天皇和皇族的敬愛,附帶著與訪問災區等活動有別的文化和歷史觀念。莫如說,近似信仰的要素佔了多數。保守派之所以執著於客觀上缺乏合理性的「排斥女性、母系繼承」也是出於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