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是否公正?
東京審判是否公正呢?絕大部分檢察官和法官都不認為自己做了缺少法律依據的事情。
他們受到了懲罰罪犯、永遠杜絕侵略戰爭這樣一種使命感的驅動。然而,這對於他們而言並非是最重要的事項。檢察官和法官最優先考慮的都是履行自己作為同盟國代表的責任。
戰敗國日本的領導人必須在日本國民面前承擔戰爭責任,即對開戰、戰敗、長期進行不負責任且可謂是自殺行為的戰爭所負有的責任,以及戰時通過特別高等警察和憲兵實施的言論壓制、使國家走上軍國主義道路等諸多問題的責任。

在位於市谷的原陸軍省大講堂內舉行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前列左起)東條英機、岡敬純、(後列左起)平沼騏一郎、東鄉茂德等在被告席上(東京市谷)
與自虐史觀訣別
當年,占領軍總部的主要目的並非公開處罰戰敗日本的領袖,而是從他們手中獲得權限,奪取他們影響政治和民意的力量。占領軍為此而「清除」了日本的領袖。
隨著舊金山和約的簽署,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的統治終結,「逃過清洗保住性命的人們」大部分重獲公職,或回到了政界和商界。而且,除了極少數例外,他們大都成為了日本「民主化」、日美同盟關係和日美夥伴關係的熱情支持者。
東京審判是20世紀最重要的事件之一。然而,我們活在21世紀。或許現在已經到了該與被視為自虐史觀的「東京審判史觀」訣別的時刻了。
標題圖片:遠東軍事法庭的法官。左起第3人是澳洲的偉布(William Webb)審判長(東京)(圖片提供:時事通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