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拓新興國家環境產業之難
2012年起,筆者等人針對環境產業中的「靜脈產業」(資源循環經濟),在環境省的資助下開始進行「面向新興國家開拓靜脈產業,有關回收再利用系統的開發和普及的綜合研究」(研究代表人:慶應義塾大學細田衛士,課題編號:K123002),2015年4月完成了最終報告。
以中國為首的亞洲新興國家,正在通過建設密集型回收再利用工業區(如工業園區等),積極推進資源循環利用。但很多地方由於「非正規部門」的存在等,導致在環境保護及靜脈產業的構建和培養這兩方面都存在問題,以致無法實現健全順暢的資源循環。可以預想,將來亞太廣域資源循環將高速發展。在此背景下,以中國等地為對象領域而開展的本研究項目,探討了日本靜脈產業參與這些亞洲新興國家的資源循環、拓展海外市場,進而發展為靜脈產業巨頭的可能性,以及為此所必需的條件。
最終得出的結論是,在亞洲新興國家,硬性法規(法律規定、部門規章、條例等規範主體行為的規則)、軟性規範(硬性法規之外的企業倫理、企業社會責任、行為規範等規則)和管理體制(本研究將此三者統稱為「制度性基礎設施」)還很不完善。日本靜脈產業之所以得到發展,是因為既存在一定的市場規模(市場的「量」),又有健全的制度性基礎設施(市場的「質」)。而中國等新興國家,雖然市場規模今後有可能擴大,但制度性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最終報告指出,目前日本企業進入中國市場並非易事,對於新興國家,日本應該充分了解他們在硬性法規、軟性規定和管理體制上存在的不足,有必要通過環境合作予以改善或尋求各國的自身努力。(另一方面,日本市場也存在如何促進海外發展的問題,由於篇幅所限,本稿將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