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考虑高层意志的会计规定
违规会计是通过什么手法完成的呢?让我们具体看一看第三方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据说东芝内部存在一种高管意志凌驾于正规会计规定之上的“实际会计规定”。拿电力相关基础设备部门来说,从接单到完成生产需要较长时间。这一期间如遇成本上涨,亏损成定局时,按照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的会计原则,该决算期中,预估损失额要作为准备金计算在内。
这些分公司的有关业务人员必须将预估的损失作为准备金计入,但又存在事前需要得到分公司和总公司高层同意这样一种“实际会计规定”。一旦计入了准备金,就会对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公司高层以“挑战”为名,一直严格要求相关业务人员改善业绩,想办法处理损失。苦于应对的业务人员对高层的意思心领神会,无视正常的会计规定,以推迟计入亏损的方法来摆脱困境。
社长严令要求“豁出命”去改善业绩
电视机业务部门,采用了“延期(carry over)”手法。比如,拜托收款方将广告费、物流费等账单推迟到下一个年度发出,或者提前计算原定于下一个年度对零部件实施的降价。还有一招是在出售给海外本土法人的产品价格中过度追加利润。
在个人电脑业务部门,则利用了与东芝品牌产品代工企业之间的零部件交易。东芝将主要零部件有偿提供给代工方,然后回购组装好的电脑。为了避免其他竞争对手知晓零部件价格,公司以高于实际价格的“隐蔽价格(masking price)”销售给代工方,然后再以附家了加工费等费用的价格回购成品。
向代工方开出的隐蔽价格和实际采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电脑成品时抵消,所以本来不应计为利润。但东芝在向代工方有偿提供零部件这个环节中将之算作了利润。隐蔽价格年年提高,已经达到了最初的五倍。采用强制销售方法,迫使代工方接收超过所需量的零部件,就可以造成当期利润上升的假象。
2009年1月,时任社长西田厚聪严令个人电脑业务部门要“豁出命”去改善业绩。他表示如果照此下去,“这个业务部门的存在不具什么意义”,以暗示有可能撤销该业务来向员工施加压力。于是导致了该分公司通过强制销售零部件来提高利润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