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队是“客人”

在维和行动还像田园诗一般的年代,自卫队的部队总是被当做“客人”。只要日本参与,就会自动带来ODA。联合国、联合国官员和当地政府对此都很高兴,而关于部队的活动,一直都是要求“老老实实呆着就好”。如今作为“冲突当事方”成为前提后,维和部队的武器使用标准(ROE)也变得激进起来。这个标准是适用于整个部队的,自卫队当然会通知联合国其中大部分都“做不到”。已经如此勉强了,为什么还非要执着于派遣自卫队呢?

决定向南苏丹派遣自卫队设施部队的2011年时,UNMISS的授权(mandate)是“建立国家”。设想的交战对象也是邻国苏丹。总统支持派和副总统候选人的对立结构鲜明化是之后的事情,2014年时授权变为了“保护当地居民”。尽管授权变化后依然继续派遣自卫队的自民党政权罪孽深重,但最初决定派遣自卫队的民主党政权也负有同样的责任,因为他们原本就应该设想到随着授权变化,自卫队也会自动成为“冲突当事方”。

日本参与过的主要的联合国维和行动

派遣自卫队设施部队
柬埔寨 1992~1993年
东帝汶 2002~2004年
海地 2010~2013年
南苏丹 2012年~
文职警察人员
柬埔寨 1992~1993年
停战监督、军事监督人员
柬埔寨、东帝汶、尼泊尔
司令部人员
莫桑比克、戈兰高地(以色列、叙利亚)、东帝汶、苏丹、海地、南苏丹

(依据外务省、防卫省等部门的资料制作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