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家庭的貧困率達50%

前面我們觀察了所有家庭的貧富差異和貧困率的動向,下面讓我們看一看各年齡段的貧困問題。首先是兒童的貧富差距和貧困,正與成年人貧困率一樣處於上升趨勢。日本的兒童貧困率為16%,高於已開發國家的平均水準。尤其是單親家庭的貧困率為50%,這一數字在已開發國家中位居前列。現實已證明貧困在教育和健康上對兒童造成巨大影響。(*3)

在教育方面,家長所處收入階層的不同,導致孩子基礎科目成績和大學升學率出現差距,這反映了收入差距與學力、升學機會的差距之間的關係。另外,各種數據反映了兒童的貧困與貧困的世代關連。比如,數據表明少年輔育院中來自貧困家庭的少年比例較高;在領取生活救濟金的家庭中長大的兒童,成年後自己也成為生活救濟金領取對象的概率較高;在保育院長大的兒童,成年後依靠社會救濟金生活的人數比例也較高。

下面我們再看看年輕人和在職人員的貧富差距和貧困狀況。從90年代中期開始,非正規僱用形式擴大,尤其是無奈成為非正規就業人員的年輕人群的增加,成為貧富差距擴大、貧困率和未婚率上升的重要原因。同時,因學校問題以及在升學、就業或跳槽改行方面的失敗等而自我封閉、足不出戶的所謂「繭居族」年輕人越來越多,已成為一個嚴重問題。

造成老年人貧富差距和貧困的主要原因,在於有些人養老金較少或沒有養老金。日本的養老金分為兩種,被僱用人員參加的養老保險為「厚生年金」,而非被僱用人員(自營者、無業和非正規就業人員)加入的則是基本養老金保險「國民年金」。只有基本養老金保險的老年人大約為850萬人,他們平均領取的養老金每月為5.5萬日圓,大大低於生活扶助標準。此外,受到2015年度開始的養老金支付額度自動調控措施的影響,預計今後30年間,基本養老金的實際水準將下降大約30%(*4)。考慮到今後老年人還將增多,有可能出現規模龐大的貧困老年人群體。

採取針對不同年齡層的貧困對策

解決貧困問題,需要針對不同年齡的人群,採取不同的必要措施。首先是針對兒童,尤為重要的是面向單親媽媽家庭的收入保障和就業援助;同時,面向貧困家庭兒童的教育費用補助也很重要。針對年輕人和在職人員,重要的是援助非正規就業者。儘管許多非正規就業人員加入了基礎養老金保險和醫療保險,但這些保險費具有明顯的定額負擔性質,越是低收入人群,逆進性(*5)特徵越強,這就導致了拖欠保險費人數的增加。

因此,當前必須採取的收入再分配政策,是要將社會保險制度平等地適用於非正規就業人員和正規勞動者,消除他們之間存在的差別;同時,為了保障人們對未來生活的展望和醫療管道,應該充實完善住房補貼、兒童補貼和兒童獎學金制度,讓非正規就業人員也能懷著信心組建家庭;針對低收入老年人,以作為對基本養老金的補充,必須引入最低收入保障制度,減少醫療看護保險費和醫療費的個人負擔。

而且,面向所有困難戶提供生活援助也具有重要意義。因就業失敗或離職而長期無業者、閉門不出的避世者以及債務纏身者等儘管也在不斷增多,但目前並沒有針對他們的援助政策。由於這些問題無法單純依靠給予現金來解決,所以必須提供諸如職業培訓、就業安置、生活諮詢、金錢管理等各方面的支持。2015年4月開始實施的「生活貧困者支援制度」,將針對上述各類生活貧困人員提供綜合性生活援助,是一個全新的貧困救助機制,能否成功令人關注。

(2015年3月23日)

(*1) ^ 即「過年派遣村」,為收留失業的「派遣勞動者」(由派遣機構向人事部門派出的勞動者,即人們通常所講的「非正式工」)和無家可歸的人員,讓他們能過一個有飯吃、有地方住的新年而建——譯註。

(*2) ^ 山田篤裕、四方理人、田中聰一郎、駒村康平(2010)「貧困標準的重合——OECD相對貧困標準與生活保護標準的重合及等價尺度的問題」(《貧困研究》第4期pp55-66,2010年5月)

(*3) ^ 阿部彩(2008)《兒童的貧困——思考日本的不公平》(2008年)《兒童的貧困Ⅱ—思考解決辦法》(2014),岩波書店。

(*4) ^ 駒村康平《日本的年金》(岩波書店,2014年)

(*5) ^ 指隨著所得的提高,保險費等費用占所得的比例逐漸降低的特徵。因此,對低收入階層來說,保險等費用負擔反而重於富裕階層——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