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縱火逃離的人間煉獄
吉原從1768(明和5)年到1866(慶應2)年為止,大約100年間,整個遊廓被燒毀的火災紀錄就有18次。
其中,至少有10次是遊女縱火的,因受不了惡劣環境而涉嫌縱火的案例層出不窮。儘管縱火是要被處以火刑(極刑的一種)的重罪,但是根據留下來的紀錄,縱火犯的遊女並沒有因此被判死刑,10位全部被流放到三宅島、八丈島等的遠島(流罪)。可想而知,或許是同情其處境太過悲慘,町奉行在酌情處理之下減輕刑罰。
《吉原類燒年譜》裡有遊廓全燒的紀錄,這場大火不是遊女縱火的,肇因於1772年發生的明和大火,起火點在目黑,但火勢擴及到淺草、千住,是延燒範圍極廣的重大事件,被列為「江戶三大火災」之一。在吉原生長的蔦重應該也受到波及。
《吉原類燒年譜》內的「假宅」是暫時在其他場所營業的意思,指妓樓在這段期間是分散在今戶・橋場・山谷・山之宿(台東區)、兩國(墨田區)、深川永代寺門前佃町(江東區)營業。
今戶和山谷兩地的位置距離吉原很近,地點很合適,而兩國約4公里遠,深川則是在約9公里之外,不過兩國和深川是「岡場所」,也就是非公認的賣春地區,所以當地風氣對吉原遊女較為接納。實際上,每次發生大火,就會以岡場所的所在地作為臨時營業地點。明和年間(1764-1772年)是岡場所的鼎盛時期。
蔦重在臨時場所營業幾個月之後,開始著手重建被大火燒成廢墟的吉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