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所有者與移居者的契合是關鍵
「自伐型林業」能否順利推廣,關鍵在於非森林所有者的年輕人能否獲得森林所有者的信賴,能否讓對方放心地將運作和經營全權委託給自己。
森林所有者和移居者的關係呈現出多種類型。有購買林木或者按約定價格受託進行間伐作業的,但在不涉及金錢的基礎上構建兩者之間關係的實例也有很多。比如,所有者爽快地建造進入山林的道路,移居者為對方採集野菜和柴薪,由此獲得全權作業的工作。也開始有一些地方政府為區域內的森林所有者與移居者構建牽線搭橋的機制。地方政府將支援「自伐型林業」定位為人口過疏化對策(地區政策)。
另外,為了從森林所有者那裡獲得穩定的木材供給,國家也開始從制度結構方面進行考量。2018年5月制定的《森林經營管理法》規定,凡森林所有者不能妥善管理的森林,可以將其經營權轉讓給「具有熱情和能力的林業經營者」,這項制度進一步推動了主伐作業。總之,林業振興政策始終堅持將林業視為經濟發展產業的定位。
日本近年來頻繁發生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在災害多發的國家應該由誰,如何進行林業經營呢?日本的林業已走到左右未來森林面貌的交叉口。筆者所期待的並非20世紀那種大規模的林業經營,而是由年輕人主營的小規模「自伐型林業」的推廣。
標題圖片:自伐型林業經營者正在搬運採伐的木材。2015年,千葉縣鴨川市(自伐型林業推進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