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忽視「民意」

——在民主主義社會,應該認為中央銀行被國民和政治家賦予了多大程度的許可權呢?

前面我也提過,民眾從來沒有依據關於通貨膨脹和金融政策的縝密討論來進行過投票,但在2012年12月的選舉時,提出2%的通貨膨脹目標,並謀求通過大膽的金融政策在兩年內實現通貨膨脹目標的政府贏得了國民的壓倒性多數支持,這一事實不可忽視。

日銀並不是游離於國家之外的特殊機構。同時,包括日銀在內的各國中央銀行是否每次都判斷正確呢,其實也會有失誤。但與此同時,日本銀行法要求日銀要致力於維持物價平穩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日銀有責任在傾聽各種聲音和觀點的基礎上,實施其判斷認為最有助於穩定物價和金融體系的政策。

日本銀行法要求日銀保持微妙的平衡感,既要以強烈的責任感去維護物價的穩定與金融體系的穩定,又要擺正姿態,不能陷入某種意義上的傲慢。即使是為了穩定物價和金融體系而決定的政策,從客觀角度看也有可能會被抨擊為「那只是你們自以為是」。我絕無有為「央行無錯論」背書之意。

未來採取何種金融政策,要由當時的日銀政策委員會負責決定。不過,我認為有一種情況必須堅決避免其發生,那就是由於日銀與政府之間不合理的承諾導致將來即使想要採用政策委員會判斷合理的政策也無法執行的情況。為此,我在2013年與政府達成的共識當中明確寫入了日銀不能讓步的所有基本原則。最重要的基本原則是日銀在實施金融政策同時要檢查經濟泡沫等可能威脅到經濟持續成長的金融不平衡因素,政府要確實致力於推進經濟財政改革。

採訪、撰文:nippon.com資深編輯 桑原稔(2018年11月15日於東京虎門nippon.com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