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搖的「國家」認定與被左右的「國民」
中華民國「無戶籍」國民的人之中,並非都是父母是臺灣人而在國外出生的人。先前曾說過,沒有臺灣血緣和地緣的華僑,也屬於此類國民。例如,從日本的角度來看,直到1972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為止,都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正統」的中國代表,那個時代,來自臺灣以及中國大陸的人(1949年至1972年間,從中國大陸直接赴日的人並不多),都能取得中華民國的護照。因此,在清末或者中華民國仍統治中國大陸的年代,從中國大陸來到日本的人及其子孫後代,現在有不少人仍舊持有中華民國的護照。
或許有讀者會認為,為何不申請定居國的護照?舉個例子來說,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C,是祖籍廣東的第4代。C的曾祖父在清末從中國大陸來到日本,而在目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裡沒有C的資料,也沒有臺灣的戶籍,所以光是要取得日本戶籍,就得耗費相當多的功夫。或者家人中有人未取得日本國籍,遺產繼承時要證明親屬關係,更是難上加難。除了這些繁雜的手續之外,也有人單純因為覺得身為國民很光榮,而不願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對於中華民國的「無戶籍」國民,不能單純認為他們「沒有臺灣的血緣關係所以沒有必要性」,或者是因為不住在臺灣,就當成「空氣」一樣,進而單純地切割。無論他們是否取得定居國的國籍,這都是他們和定居國兩造之間的問題。
日本在1985年修改國籍法,讓雙親其中一方擁有日本國籍的子女,可以繼承日本國籍。中華民國(臺灣)和日本一樣,國籍也採取血統主義。因此,持有日本國籍者和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之間的子女(日臺混血),必然會成為日臺的雙重國籍者;但日本並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臺灣的國籍繼承和是否擁有臺灣護照無關,而是在形式上將其視為「國民」。順帶一提,筆者曾向日本法務局詢問關於日臺混血的國籍狀況,獲得的回覆是,認定他們是「日本國籍的單一國籍持有者」。
日本和臺灣之間並無正式邦交。而且雙方的國籍法都採用血統主義,並維持著各自的戶籍制度。有段時間,政治家的日臺雙重國籍問題在媒體上喧鬧一時,我並不清楚當事人的實際狀況,但日臺間的異國婚姻與日俱增,因此對誰來說都不是「隔岸觀火」之事。政治家的日臺雙重國籍問題曾經一時喧喧嚷嚷,但參與議論的人和媒體,是否曾意識到那些牽涉到國家的外交承認、各個國籍法的應然、戶籍的有無、以及護照的種種問題?或許我們都必須體認,雖然「國籍」是個人的問題,但同時也是賦予「國籍」的「國家」的問題。
標題圖片:假日迎來許多遊客的橫濱唐人街,2010年6月20日,神奈川縣橫濱市中區(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