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自卫队的武器使用权限
——在自卫队海外派遣问题上,如何保护队员生命安全引发了艰难的讨论,您有什么看法?
岩屋 法制针对特定行动扩大了自卫队员的武器使用权限。此前,在开展联合国维和行动(PKO)或虽然不是联合国牵头但由相关国家和地区机构共同实施的旨在恢复和平的“PKO类似活动”时,自卫队员不能使用武器,而新法制打破了这一限制。
简单而言,以前自卫队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即使夜盗或土匪动用武器加以阻挠,自卫队也不能反击。但今后在执行任务时就可以鸣枪威慑或实施警告射击了。
另一点是使自卫队营救日本公民的行动成为了可能。新法制也扩大了执行这种任务时的武器使用权限。不过,在战争地区不能使用武器。原则上需以当事国的同意和支持为前提。
尽管自卫队在海外营救日本公民行动方面的能力饱受诟病,但我认为既然拥有特殊作战部队这种组织,就不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不过,只有掌握了充足的情报,才能开展这种作战,要说日本是否充分具备了这种能力,课题可谓堆积如山。
修订日美指针,可以更多地支援美军
——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也将在时隔18年后实施修订,您对此有何看法?
岩屋 我感觉这次修订已经等了太长时间。指针虽然不是执政党协商的审议事项,但我们仍将其与安全保障法制结合起来加以处理。最大的特点在于加入了可以有限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生存危机事态”,建立起了覆盖从平时到有事时等各个时期的、全天候无间断的、日美共同协调的机制。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后日本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支援美军的行动。同时,美军在作战方面必须与日方切实保持协调。换言之,不可能发生美军为所欲为而自卫队只是唯唯诺诺从旁协助的情况。双方将规定,美军在行动内容方面也需与日方充分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