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理解的“事态”满天飞现象?
——针对“生存危机事态”,出现了关于船舶临检、旨在实施导弹防御的美军舰艇护卫任务等问题的各种争论,您对此有何看法?
岩屋 生存危机事态归根到底属于自卫权的范畴。我国只有在自身受到攻击和遭遇这种“生存危机事态”的时候才能发动自卫权。
船舶检查行动也是如此,不伴随强制力的行动过去是和《周边事态安全确保法》挂钩的。此次虽然将可以采取行动的范围扩展到了全球规模,但法律仍然规定只能实施“对方自愿接受的检查”。修订后的新法制将规定不可以实施临检那样的带有强制性的船舶检查。明确地划分了可以发动自卫权和不可以发动自卫权的情况。
此次将有两部法律出炉,一部是新制定的,另一部是由修订后的10部法律整合而成的。这些法律中会频繁出现“什么什么事态”“什么什么事态”的说法,所以我自嘲似地将之称为“事态满天飞事态”(笑)。我们必须详细地解释这些内容,让国民觉得“理解了”“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