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对同性恋者强烈的抵触情绪

2015年11月,由厚生劳动省所属研究机构国立社会保障与人口问题研究所及大学研究人员组成的研究小组发表的研究结果显示,在“身边的人如果是同性恋者”的设问中,具体针对邻居、同事、子女这三类不同对象,回答“讨厌(包括‘相对讨厌’)”的人分别占39%、42%和72%;在“单位的同事中如果有同性恋”的设问中,超过七成的40多岁管理人员回答“讨厌”。

此外,在今年8月工会的中央机构“日本劳动组合联合会”进行的调查中发现,三分之一的人对单位里存在同性恋或双性恋抱有反感。

抵触和反感会发展成为各种欺凌和暴力行为。2000年在东京的新木场公园发生了成年人和少年一起殴打并杀害同性恋者的事件。犯人在法庭上供述,(之所以如此肆意妄为,是因为)“同性恋者即便遭受暴力欺凌也不会去报警”。

出现上述反应的原因在于,性少数群体没有被视为人类存在的整体问题,而只将其看作是床帏中极其私密之事。性少数群体是一个被人私下谈论,为法律和制度所忽视的族群。在学校、工作单位及家庭中,人们全当性少数群体是不存在的。

1991年,围绕东京都政府拒绝同性恋者组织利用住宿设施问题而提起的“府中青年之家诉讼”,是日本第一桩涉及同性恋者人权问题的裁判,它从反面证明了社会对性少数群体的歧视。1997年,东京高等法院判决称,“行政当局同样应该将同性恋者这样的少数群体也纳入视野并给予细致入微的关怀”,“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对此漠不关心或是无知,都是不可允许的”。然而,维护同性婚姻与性少数群体人权的法律制度,在20年后的今天依然未见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