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制度的完整性
最終,我們認為以選擇「僅限一代」的退位方式為好。其理由在於,歷史上天皇的更替原本是以駕崩為前提的,也就是今朝天皇逝去後才改朝換代。此次,如果要制定可以永久性地允許天皇生前退位的法律,那麼「退位」就會在「駕崩」之前發生。
如此一來,(天皇)年邁之後,必定會遇到「是否應該退位」這樣一個「個人意願」或者「身邊人的恣意干涉」問題。是否允許退位的決定將變得極其危險。雖然有人認為「加入高齡條款即可」,但由於「按某個年齡一次劃清」的做法會引發強制退位問題,所以我們認為「可以首先排除這個提案」。
專家會議一致認為「儘早採取行動(與法制化掛鉤)」是關鍵,「僅限一代」是最佳方案。
——《皇室典範》的條文中對「退位」沒有做任何規定。是否可以理解為要在僅以駕崩為前提的皇位繼承規定中新加退位規定的做法「難度大,不可操之過急」?
如果這樣(制度化)的話,那麼首先第一選擇是退位,不退位直到駕崩代表了第二選擇,這就將大大地改變自明治以來延續了150年的皇統形式。我們對現階段匆匆決定這個問題是否合適也感到有些猶豫。最終結論是,現在最好的選擇,是從人道主義的觀點出發,作為一種「緊急避難」,以特別立法的形式去解決這個問題。
而且,要(在法律中)寫入必要條件,以適用於下一位及其後天皇的情況,那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抽象化的法律,會被恣意使用。加之如果承認退位的自由,那還會出現拒絕繼承皇位的自由。因此我們認為,如此這般的大量可能性,我們在現階段展開討論的話恐有僭越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