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天皇陛下退位的立法問題,眾參兩院正副議長於3月中旬向首相提交了「討論總結報告」。由於《皇室典範》未對退位問題做出規定,因而試圖通過特別立法來與其「融為一體」,允許退位。筆者指出,這份國會建議中存在「例外會在不知不覺中變成先例」這樣的矛盾。
公務負擔始終無法減輕
去年8月8日,天皇陛下在視訊講話中表明了年邁體弱希望退位的想法。據媒體報道,迄今他接受過攝護腺癌手術和心臟冠動脈搭橋手術。負責皇室工作的宮內廳時刻關注著年事已高的天皇陛下的身體狀況,一直在盡力削減負擔較重的公務活動。
天皇陛下即位時宣誓將遵守日本國憲法,一直以象徵天皇的身分與國民同甘共苦,積極履行自己的職責。近年來,他訪問過福島和熊本等災區,看望慰問了受災群眾。在這些象徵天皇的公務活動中,他尤其重視戰爭死難者的悼念活動,除了國內的沖繩、廣島和長崎等地外,還不斷遠赴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激戰之地塞班島和帛琉等海外多地悼念戰爭死難者。
政府將天皇的活動分為3類。除了憲法規定的「國事行為」外,還有以象徵天皇進行的「公共行為」,它們合稱為「公務」。按照憲法中的「政教分離原則」,宮中祭祀被視為私人行為,劃分到了「其他行為」的類別。
法律對「公務」沒有規定,做或不做完全取決於天皇陛下個人。嚴謹真誠的天皇陛下一直懷著強烈的責任感和滿腔的熱情去履行各種公務。他總是將國民放在第一位,沒有採納宮內廳要減輕他的公務負擔的建議。他始終對國民一視同仁,這導致了公務負擔遲遲得不到減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