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准攜帶有限的物品歸日,其餘皆得留下
根據國史館的研究,不想離開臺灣的日僑,會想盡辦法規避遣返或冒用臺籍身份,甚至躲入深山之中,特別是山區原住民部落,成為最易躲藏的場所。而被遣返的日僑,長官公署不僅凍結他們在臺灣的財產與家業,更規定僅能攜帶現金一千日圓及簡單行李「一挑」返國。
一則1946年2月17日刊載於臺灣《民報》的報導,引述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發佈的公告,引揚回國日人准攜帶物品「一挑」以自力搬運者為限,其種類數量不得超過所定制限,除日常生活必需品,即盥洗具、寢具、衣履、炊具、日用品、行李袋、藥品、食糧外,不得攜帶炸藥、軍火、大型刀劍、照相機、雙眼望遠鏡、及貴金屬、寶石藝術品,每人攜帶現鈔不超過一千日圓為限。凡撤離之日人的私有財產,除准予攜帶的物品之外,餘均由臺灣省接收委員會日產處理委員會接收處理。
因此電影《悲情城市》劇情中,小川靜子引揚返鄉之前,將和服贈予寬美,將戰死兄長的遺物竹劍交給寬榮留作紀念,以及顏世鴻醫師在那段時間擺攤販賣日人託售的物品,實在是那些東西全部都帶不走了。但其中甚難割捨的,恐怕是在臺灣生活所留下的記憶與人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