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法律,確立「性別比例原則」
近年來出現了「從性別配額到平等(parité)」的動向,作為民主主義的原則,男女平等參與決策的男女同數原則正在不斷推廣。
「parité」是一個法語詞,意思是男女同數或對等。以法國在2000年施行平等法為開端,近年來,拉丁美洲的8個國家紛紛從配額法過渡到平等法,加快了這種轉變趨勢。如果說配額制是旨在增加女性議員人數的「暫時性的特別措施」,那麼平等制就是不折不扣的「普遍的民主主義原則」。
落後世界20年的日本,要改變現狀,首先有必要引入平等制的理念。
為了從法律上保障平等理念,我提議在公職選舉法中規定「性別比例原則」。性別比例原則,需要在決策舞臺上也反映出人口比例大致為男女各半的現實。由於這是針對兩性的規定,所以聲稱該規定是對男性的逆向歧視這種批評是站不住腳的,性別比例這一概念,從長遠來看,也會為「第3性」的候選人開闢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