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美國之間的氣候變化談判
直至1997年京都議定書的簽署,這種冷戰後的理想主義勉強發揮了作用,但進入21世紀後,它就隨著全球經濟格局的改變而崩潰了。導火線是已開發國家經濟的停滯和中國的快速發展。在這種背景下,美國總是站在理想主義的框架之外。具體表現是,就在各方圍繞京都議定書展開熱烈討論之中,美國上院外交委員會一致通過了博德・海格決議(Byrd-Hegel Resolution),決定不批准帶有削減義務的協議。這個決議至今仍然有效。
2009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國會議(COP15)召開,圍繞延長《京都議定書》有效期限的談判破裂後,歐巴馬總統主導推出了《哥本哈根協議》。當時,儘管這只是一個單純的政治聲明,但中國還是堅決反對將削減數值寫入其中。於是,2015年出臺的《巴黎協定》一方面提出了更高的目標,另一方面又將應對措施的決策權交給主權國家,允許各國確保自身利益,重新回到了司空見慣的一般國際協議的形式上來。具體地說,就是打出了一個已經是不可能實現的目標——與工業革命前相比,未來的氣溫上升幅度將控制在兩度以內;同時,具體措施則交由各國提出的CO2削減對策等政策組合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