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過外語的高學歷女性佔六成

刑事案件的法庭譯員,需要從嫌疑人遭起訴成為「被告人」到其最終收到判決結果這一整個過程中承擔口譯和筆譯工作。譯員受雇參與各個案件,在法院、拘留所、律師事務所等場所開展業務,也就是所謂的自由業者。

無論什麼國籍、什麼學歷,都可以當法庭譯員,甚至不需要官方認證資格。這個職業不會定期招人,有志向的人員需要自己跟各地的法院聯繫,和法官面談之後,參加法院每年舉行一兩次的「法庭譯員基礎培訓」。聽取法官和現役譯員講解後,利用實際的法庭感受模擬審判。然後就會被登錄到譯員後備人才庫中。積累一定經驗後,還有機會參加數年一次的中級和高級培訓。

筆者等人針對有過從業經歷的譯員(156人次)展開的「法庭譯員工作調查」(2012年、2017年)顯示,法庭譯員主要是「40到59歲之間的高學歷都市女性」,母語是日語、掌握外語的人佔到了六成。需求最大的四種語言中,除了中文外,其他3種語言在日本都屬於學習者非常有限的「小語種」。因此,也有許多掌握了日文的在日外國人成為譯員。

筆者是從還在大阪外國語大學(現在的大阪大學)讀研的1993年開始從事菲律賓語司法口譯工作的。有一天正上著課,研究室的電話突然響了,大阪府警察本部請求我們第二天去一趟,於是我和教授、前輩們全都出動了。第二天早上,我去某警察局做了翻譯,協助警方調查菲律賓人參與的毒品案件。後來,我又在檢察廳和律師協會當過翻譯,由此邁入了法庭譯員的職業道路。

至今已參與過差不多500個案子,其中最多的是違反入境管理法(違法滯留等),其次是毒品案件。此外,還有殺人(包括未遂)、傷害、盜竊、假結婚等,主要是做菲律賓語翻譯,偶爾也用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