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逐漸形成的現代都市規劃

日治時期,臺灣的現代都市規劃制度從無到有逐步形成。清治時期,臺灣的都市規劃僅重視城牆、城門與官方建築的營造,稱不上具有現代的都市規劃制度。日治時期開始不久,臺灣總督府於1899年起即開始在各都市推動「市區改正」政策。1900年頒布《臺灣家屋建築規則》。1932年頒布《臺北市區計畫》,為當時只有26萬人的臺北設定了60萬人的都市計畫目標人口

日本建築學者、原東京理科大學教授渡邊俊一指出,該計畫跳脫往昔都市規劃僅是改善基礎建設的傳統框架,而以實現對都市化地區的整體發展控制為目的,可說是臺灣最早真正落實現代都市規劃原則的案例。1936年頒布《臺灣都市計畫令》,結合了日本內地在1919年頒布的《都市計畫法》及其配套法令《市街地建築物法》,正式建立臺灣的都市計畫體系。

不過,日本在臺灣推行現代都市規劃的過程中,也造成了臺灣部分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的消滅。一個例子是日本建築學者、明治大學教授青井哲人的著作《彰化一九○六:一座城市被烙傷,而後自體再生的故事》所描述的,日本在彰化的都市計畫使既有的巷弄、廟宇及屋舍被截斷。

另一個例子是臺灣總督田健治郎推行的「町名改正」政策,整編臺灣各城市的街區並改名,以使臺灣的都市空間命名系統與日本本土的「町」一致。政策推行之初力道太強,幾乎將臺南、臺中等城市的清治時期街名消滅殆盡。

田健治郎總督反省後,要求臺北的町名改正務必尊重歷史,才使得1922年臺北的町名改正完成時,市區的64個町名,尚有三分之一完全或部份源自傳統地名或街名,如西門町、太平町、建成町、龍山寺町、大龍峒町;其餘雖皆為日本式町名,但也多有考量當地環境特徵後而制定者,如港町、濱町、入船町、河合町、川端町。

日本從無到有一手建立的臺灣現代都市規劃制度,戰後受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沿用。(筆者攝影)
日本從無到有一手建立的臺灣現代都市規劃制度,戰後受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沿用。(筆者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