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廣為流傳的鏢刺漁法「羽魚突漁」
高知縣和愛媛縣的漁民住在相同的移民住宅裡,亦使用相同漁港,卻未發生摩擦爭執。愛媛漁民專門以「羽魚突漁」的方式獵捕旗魚,高知縣漁民則是以旗魚之外的魚類──如鰹魚和鯖魚等──為捕撈對象。因此漁法不同,船隻大小也相異。
除了體型最大的美味劍魚之外,還有其他如紅肉旗魚(譯註:俗稱紅肉丁挽)與小旗魚等不同種類的旗魚。劍魚體型約1.5~3.5公尺長,重量超過50公斤,有時甚至高達250公斤。即使是小旗魚的體型也有1.5公尺長,重量最少15公斤,有時甚至高達40公斤。紅肉旗魚在風吹過時會浮出水面,但在平穩無風的狀況下不會現身。劍魚的習性反而是在無風的狀況下才會浮出水面。掌握並熟悉這些習性後才能進行的便是鏢刺漁法。此種漁法的獵捕方法為使用綁有繩索的鏢槍(長約3~5公尺),瞄準游經海面附近的旗魚後投擲。三瓶町的漁民將這種漁法命名為「羽魚突漁」,唸作「Haioryo」。
從南方澳漁港出發後往東航行約1小時,即可抵達黑潮流經的漁場。接著站上鏢刺漁船的鏢臺觀察監視,持續等待旗魚浮上水面的一瞬間。在劇烈晃動的船頭鏢臺上伸出鏢槍,只要旗魚浮出水面便瞬時投射。
由3名船員擔任鏢手,以及俗稱「二號」的船員負責向舵手傳達漁船航向,總共4人站上鏢臺。鏢手們擺出陣勢,3名鏢手裡稱為「面舵」的主鏢手站在中央,稱為「取舵」的副鏢手站在左側,而擔任見習的三鏢手稱為「銛」站在右側。鏢手們手持沉重鏢槍,站在上下晃動高達2到3公尺的漁船鏢臺上進行鏢刺作業,是一種重度的勞動。而成功與否的關鍵只在於眼力與體力。每次出海的漁獲多寡,取決於鏢手的技術好壞。鏢手的養成需要數年的經驗,才能操持鏢槍獨立作業,可說是一種以命相搏的捕魚方式。但每次出海捕魚都是滿載而歸,持續的豐收讓工作勞累也為之煙消雲散。
鏢刺漁法亦傳授臺灣人
移民至南方澳不到半年,鏢刺漁船便進入了漁獲豐收的黃金時期。此種漁法只有從10月到3月間的繁殖期才出海獵捕旗魚,在夏季的閒暇時期,有人前往基隆打工賺取家用,也有人回到愛媛參與農活。其他縣的漁民非常羨慕這種「半年之間就賺進整年收入的旗魚鏢刺漁法」。
魚市場決定將捕獲旗魚裡的55%銷往臺灣各地,45%送至日本內地。銷往日本的旗魚會先取出內臟後放入冰塊運送,能以高價賣出。因此鏢刺漁民收入頗豐,許多人購入土地興建家園,過著豐衣足食的生活。
大概到了1935年,有人陸續以豐沛資金打造40~50匹馬力的大型漁船,高達16艘的大型漁船聚集於南方澳漁港。在人手不足的狀況下,日本漁民開始雇用臺灣人為船員,傳授鏢刺漁法的技術,繼續進行鏢刺旗魚的作業。學會鏢刺漁法技術的臺灣人受到高度重視,甚至某些漁船上僅有船長是日本人,其餘船員皆是臺灣人,也有臺灣人習得這種近代的捕魚方法,操乘自家漁船出海捕魚而致富。
由總督府陸續進行港灣和道路等基礎建設,讓當地的漁業和生活更加方便,在1931年的調查裡,除了移居臺灣的日本漁民之外,也有臺灣人和沖繩人來此定居,南方澳居民的人數上升至308戶,總計1164人,成為僅次於基隆的漁業都市,繁盛一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