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之後仍頻傳品種外流
日本政府2020年修正《種苗法》之前,農研機構等品種培育者所開發的苗木,在居家修繕中心等通路或許就能買到,若一旦遭到轉賣至海外,培育者也無法加以阻止。這是因為智慧財產權有所謂「權利耗盡」的概念。例如,未經許可複製DVD並加以販售屬於違法行為,但如果是個人合法購買的商品,原則上可以自由轉賣。也就是說,商品或著作物一旦依法在日本國內販售、流通,智慧財產權便不再限制之後的轉賣或使用。
然而,高附加價值的種苗一旦被帶往海外,就可能在當地擴大生產。2020年修正的《種苗法》因此規定,就算登記品種的種苗等已經轉讓,只要事先申報,對於將種苗等出口至培育者原本無意輸出的國家,或在培育者原本無意栽種的地區進行栽種等行為,仍可主張培育者權。若侵害相關權利,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日圓以下罰金。
即使如此,品種外流的情況仍未止息。日本農林水產省去年針對中國及韓國的種苗銷售網站進行調查,發現約有50個品種的種苗,販售時使用的名稱與日本培育的新品種名稱相同或近似。由於此次調查方式與前次不同,無法直接比較,但相較於2020年9月公布的36個品種,此次發現的數量仍較多。這次查到的品種除了麝香葡萄之外,愛媛縣的柑橘品牌「紅公主」(Beni Princess)及奈良縣的高級草莓「古都華」(Kotoka)也在名單之列。
日本政府提出目標,希望在2030年將農林水產品及食品的出口額提高至5兆日圓。然而,2025年的出口額約為1兆7,000億日圓,未達當年度2兆日圓的原訂目標。若在中國、韓國栽種的日本主要品種進一步席捲亞洲等市場,日本將失去出口機會,也無法透過正式授權海外生產者栽種,取得應有的授權收入。
今年6月,愛媛縣知事中村時廣就該縣培育的「紅公主」柑橘疑似外流至中國一事,緊急向日本農林水產大臣鈴木憲和提出要求,希望中央政府儘速掌握實際情況並採取因應措施。鈴木大臣表示:「我們認為日本農產品外流至海外是相當嚴重的問題,尤其是新品種種苗的外流。今後,若愛媛縣依據中國法律,在中國進行蒐證、寄發警告函或提起訴訟等,農林水產省將視需要提供適當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