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将企业治理与收益性挂钩

——针对企业治理,过去大家往往会从如何监控企业以避免经营者损害股东利益的角度展开讨论。但最近几年和发展战略纠缠在一起,提高企业收益性的“进攻型治理”变成了中心论点。您如何看待这种论调?

我觉得“治理”一词本身就已经变成了一种“泡沫”。恐怕有必要稍微冷静一下。不应该把企业治理与企业的收益性挂钩。比如社外董事,要说引入一名社外董事就能增加多少收益是很荒谬的。换句话说,如果设置了社外董事,业绩就会增长,那就没有更轻松的事情了。说到底,治理就是“体系”的问题。也可以将这个词替换为风险管理。

回溯股份公司的成立过程就容易明白这个问题了。正因为股东不能自行运营事业,所以要选出董事作为自己的代理人,期待他们监督作为事业运营者的经营领导团队。然而,如果董事本身就是经营团队成员,大家就会担心其监督作用了。事情就是这么单纯。比如,北欧的一家为老年人投资的养老金基金在世界各国开展股票投资时要从韩国企业和日本企业中做出选择。韩国企业的董事会内有外部人员,而日本企业的董事会全是公司内部人员,那么养老金基金会觉得哪边比较放心呢?要获得投资者的青睐,需要最起码的体系。

引入“社外的眼睛”和提高收益恐怕没有直接关系。但如果是以前碍于内部人员而未能采取应有行动的企业,如果能将董事会从调整利害关系的场所变为超越社内政治格局,发挥监督功能的场所,或许就能开辟从过去谁都动不了的非盈利部门撤离的道路。我认为企业治理是企业经营的“保险”。买了保险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获得充实的人生。但为了尽可能地减少日常的担忧,将精力集中到人生本来应该做的事情上,保险恐怕是最低限度的必要成本吧。

(10月22日于东京都)

标题图片:石田猛行正在接受竹中治坚(左)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