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類憐憫令》的實情
1687年,江戶幕府第5代將軍德川綱吉頒布了《生類憐憫令》,禁止對所有動物殺生和食肉。該法令並不是一部成文法,而是對他先後135次發布的告示的總稱。這些告示似乎是因為沒有被遵守才反覆被發布的。「生類」的對象涉及狗、貓、鳥、魚、貝、蟲。針對不同動物發布告示的次數,以鳥類最多,為40次,其次為犬貓類,33次,馬為17次。
在歷史劇中,該法令被演成數十萬百姓遭逮捕的「天下之惡法」。而德川家的後代德川恒孝在《江戶的遺傳基因》(PHP研究所)一書中表示擁護自己的祖先:「這些告示在執行的24年間,受到處罰的共有69人,其中判死罪的不過13人而已。」
實際上,該法令除動物保護外,還強調對「孤兒、老人、病人和暈倒在路邊的人」等弱者進行保護,具有強烈的道德規範色彩。當時發布過這樣的告示:「對將暈倒的旅行者全身衣服剝光的旅籠(江戶時期的客棧——譯注)死刑伺候」「將棄兒扔進河裡沖走者,處以死刑」。
關於棄兒,規定「發現後不必立即上報,可以自行撫養,或送給需要的人做養子。」為防止遺棄子女,還命令每個町都建立兒童戶籍。設立貧民救濟設施,收容那些暈倒在路邊的人。
綱吉被人背地裡罵作「犬公方(狗將軍)」,他發布的禁止遺棄犬類的告示引人注目。因為當時野犬數量增加,襲擊人的事件多有發生。為防止此類事件發生,他命令建立犬類註冊制度——《犬毛色明細簿》。英國制定《動物保護法》是在1911年,因此《生類憐憫令》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動物保護法。
在江戶城裡的大久保、四谷和中野等地還設有保護犬類的收容設施。其中設在中野的「御圍御用宅院」面積達100ha(約為東京巨蛋的20倍),是一處規模宏大的設施。鼎盛時期收容的犬類多達8萬隻以上。如今,在它的舊址上建起的中野區政府的旁邊,安放著5隻犬類的銅像。
近年來,對德川綱吉的評價發生了180度轉變,由原來的「昏君」變成了現在的「明君」。日本歷史教科書甚至評價稱「綱吉政權的仁政」。曾兩次謁見綱吉的德國醫生肯布爾(Engelbert Kaempfer)在《江戶參府旅行日記》(東洋文庫)中這樣評價綱吉:「印象中他是一位英明的君主」。

